心理測試量表介紹之家庭環境量表中文版(FES-CV)
“家庭環境量表”(FES)系Moss等于1981年編制,共設90條是非題,需要大約30分鐘完成。該心理測試量表分為10個分量表,分別評價10個不同的家庭社會和環境特征。在很多西方國家,FES已廣泛應用于描述不同類型正常家庭的特征和危機狀態下的家庭狀況,評價家庭干預下的家庭環境變化,以及對家庭環境與家庭生活的其他方面進行比較。
FES所評價的家庭特征包括:(1)親密度(Cohesion),即家庭成員之間相互承諾、幫助和支持和程度;(2)情感表達(Expressiveness),即鼓勵家庭成員公開活動,直接表達其情感的程度;(3)矛盾性(Conflict),也就是家庭成員之間公開表露憤怒、攻擊和矛盾的程度;(4)獨立性(Independence),即家庭成員的自尊、自信和自主程度;(5)成功性(AchievementOrientation),是指將一般性活動(如上學和工作)變為成就性或競爭性活動的程度;(6)知識性(Intellectual-Cultural Orientation),即對政治、社會、智力和文化活動的興趣大小;(7)娛樂性(Active-Recreational Orientation),即參與社交和娛樂活動的程度;(8)道德宗教觀(Moral -Religious Emphasis),即對倫理、宗教和價值的重視程度;(9)組織性(Organization),即指安排家庭活動和責任時有明確的組織和結構的程度;(10)控制性(Control),即使用固定家規和程序來安排家庭生活的程度。
FES需要修改才能在中國使用。這是因為量表中所評定的某些概念(如獨立性和道德宗教觀)不適合于中國家庭,而且有幾個項目的內容在中國文化環境中顯得非常不適當。修改量表的第一步是翻譯和回譯量表并對10名精神科門診病人和10名精神衛生工作人員進行預試驗。根據預試中發現的間題,對量表的幾個項目進行修改使其變得更易理解并增補更為詳細的指導語。再對修改后的量表進行測試,在有效完成這次測試的152名參試者中,精神分裂癥病人27人,病人家屬86人,對照組家庭參試者39人。在這次測試結果(已發表,費立鵬等,1991)的基礎上,對量表進行第二次修改。這次修訂對那些在同一分量表中與其他項目缺乏較高一致性的項目以及難以區別正常人家庭和精神分裂癥病人家庭的項目進行了修改。下面將介紹第二次修改后的FES-CV的研究結果。根據這一結果,我們又對量表的某些項目進行了修改,并對兩個最不滿意的分量表(獨立性和道德宗教觀)的項目進行了重新編寫(FES-CV的第三次修訂版,見附錄)。
有效完成FES-CV測試的參試者共340人,均來自城市。其中來自64個家庭的精神分裂癥病人(按DSM-111-R診斷標準診斷)41人和家屬79人,來自 119個無精神病或嚴重軀體疾病病人的家庭(對照組家庭)參試者126人,家中有其他精神病或嚴重軀體疾病的參試者28人和“名精神衛生工作人員。在所有參試者中,有14名參試者因不識字或有視力障礙而由研究人員將量表間題念給他們聽,其他參試者均為自評即獨立完成問卷。除精神衛生工作人員以外,所有參試對象均來自1986年8月至1987年7月在湖南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精神科和眼科門診就診的病人及其家屬。精神分裂癥病人及其家屬和對照組家庭參試者的特征已在另一篇文章中描述(見本冊有關FACESII-CV的文章)。對其中302名參試者同時還進行“家庭親密度和適應性量表(FACESII-CV,Olson等,1982;中文第二次修訂版)的測試。
研究結果見表1、表2。從表1可以看出,病人與病人家屬對其家庭的評價兩者之間無顯著差異,表明能有效完成測試的精神分裂癥病人(約占門診精神分裂癥病人的64%)與其家屬對家庭環境的感受基本一致。
表1精神分裂癥病人與病人家月、病人家庭今試者與對照組家庭參試者FES-CV量表分數比較(略)
120名病人家庭參試者(病人41人,病人家屬79人)所報告的親密度、知識性和娛樂性比126名對照組家庭參試者明顯為低,且矛盾性明顯為高。這表明病人家庭的親密度比正常人家庭低,而矛盾性比正常人家庭高,且病人家庭的家庭成員較少參加文化和娛樂活動。這一結果與我們對精神分裂癥病人家庭的臨床感受一致,提示這四個分量表有很好的判別效度。然而,參試者對其家庭環境的感受可能受其他因素的影響,因而有必要使用多元回歸分析排除這些混雜因素的干擾后再看這兩種家庭之間是否仍有差異。控制的因素包括家庭戶主的年齡和教育水平、家庭人口、家庭結構(有年輕夫婦;有老年夫婦;無夫婦)、家庭發展階段(無孩子;有尚未工作的孩子,有已參加工作的孩子)、家庭每月人均收人以及參試者的年齡、性別、教育水平、婚姻狀況、家庭地位(家庭戶主或配偶;家庭其他成員)和回答量表的方式(是否有研究人員的幫助)。表1表明,對上述這些因素進行控制后,這兩種家庭參試者的這四個分量表得分仍有顯著差異,這也證實這四個分量表有很好的判別效度。而其他六個分量表的評分兩組之間無明顯差異(但道德宗教觀分量表的評分經調整后有顯著差異),提示在病人家庭與正常人家庭之間(根據分量表項目所評定的結果)并無差別。
如果FES-CV所評定的概念符合我國國情的話,那么即使采用不同的測試方法來評價這些概念其結果也應相似(即它們的得分應趨集一致)。FACESII-CV所評定的親密度與FES-CV的親密度呈正相關關系(r=0. 68,df=300,p<0. 001)而與FES-CV的矛盾性呈負相關(r=-0. 56,p<0. 001)。這些結果表明FES-CV的親密度分量表和矛盾性分量表的趨集效度很好。在中國還沒有其他方法來評價FES-CV所評定的另外八個概念,因此無法評價這八個分量表的趨集效度。
表2是FES-CV的重測信度和內部一致性的評價結果,并對中國正常家庭的參試結果與美國常模進行了比較。重測信度是通過對25名對照組家庭參試者進行兩次量表測試來評價的(兩次測試的平均間隔時間為36.8天)。兩次測試分量表評分的相關性很高(采用等級相關系數進行評定),說明FES-CV具有較好的重測信度,同時亦表明家庭成員對家庭功能的評價在不同的時間是穩定一致的。
表2 FES-CV的重測信度、內部一致性以及中國與美國常模的比較
重測信度 | 內部一致性 | 中國常模 | 美國常模 | 兩者的比較 | |
rs | Cronbach α | X±SD | X±SD | t值 | |
(N=126) | (N-1125) | (df=1249) | |||
親密度 | 0.74*** | 0.75 | 7.7±1.9 | 6.6±1.4 | 8.11*** |
情感表達 | 0.62*** | 0.42 | 5.8±1.7 | 5.5±1.6 | 1.92 |
矛盾性 | 0.73*** | 0.67 | 2.2±1.9 | 3.3±1.9 | -6.16*** |
獨立性 | 0.55** | 0.24 | 5.8±1.4 | 6.6±1.2 | -6.60*** |
成功性 | 0.92*** | 0.55 | 6.8±1.7 | 5.5±1.6 | 8.25*** |
文化性 | 0.81*** | 0.64 | 5.6±2.1 | 5.6±1.7 | 0 |
娛樂性 | 0.91*** | 0.57 | 4.9±2.0 | 5.4±1.9 | -2.57* |
道德宗教觀 | 0.76*** | 0.33 | 5.3±1.4 | 4.7±2.1 | 3.38*** |
組織性 | 0.90*** | 0.63 | 6.7±1.8 | 5.4±1.8 | 7.77*** |
控制性 | 0.63*** | 0.53 | 3.6±1.8 | 4.3±1.8 | -4.31** |
*P(雙側)<0. 05 **P<0.0l ***P<0. 0001
分量表的內部一致性是通過計算全部有效量表(N=340)的Cronbach α值(Carmines等,1979)來評定的。一般說來,若α>0.60,就可以認為該量表的內部一致性是滿意的。按此標準,FES-CV的四個分量表(親密度、矛盾性、知識性和組織性)的內部一致性都很滿意,三個分量表(成功性、娛樂性和控制性)的內部一致性稍差和三個分量表(獨立性、道德宗教觀和情感表達)的內部一致性很差。說明這四個有較好內部一致性的分量表項目能對該分量表所評價的概念進行準確地測定;也就是說家庭親密度、家庭矛盾性、家庭知識性和家庭組織性這些概念適合中國國情。相對來說,獨立性、道德宗教觀和情感表達這些概念不適合于中國,或者即使它們本來適合,但卻不能通過FES-CV第二次修訂本的量表項目來進行充分的評價。
獨立性、道德宗教觀和情感表達這三個分量表的內部一致性較差可能是由于文化差異所致。在西方國家家庭成員相對獨立性(尤其是孩子)是一個核心問題,但在中國卻顯得并不那樣重要。事實上,在中國家庭中,孩子的獨立性常被看成是不受歡迎的事情。因此,評價中國家庭獨立性這一概念的項目之間僅有微弱相關不足以為奇。在西方文化中,宗教信仰的程度與道德觀緊密相聯,但在中國大陸卻不是這樣。因此評價中國家庭道德觀的重要性應按完全不同的標準來進行。同樣,在中國家庭內表達意見和情感的方式也與西方不同,在家里相互之間的坦露直率常被認為是不合適的,因而也需要對情感表達分量表的項目進行大量的修改以適合中國國情。
將對照組家庭參試者得分與美國常模進行比較,發現兩者之間大多數分量表的均分都有顯著差異。中國家庭親密度、成功性、道德宗教觀和組織性比美國家庭要突出;而美國家庭的矛盾性、獨立性、娛樂性和控制性比中國家庭要顯得突出。除了控制性在美國家庭顯得突出外,上述其他的差異與有關對美國和中國家庭的描述性資料結果相一致,但由于有些分量表的內部一致性較差,在解釋這些差異時必須十分謹慎.此外,這些差異可能并非因處于兩種文化的家庭的實際差別所致,可能是由于改變了FES-CV某些項目原文的意義,或中國參試者與西方參試者對同樣項目有不同的理解所致。
所有90個項目按選擇的答案來評分,若回答“是”評“1”分,若回答“否”則評為“2”分。然后按下列方法計算分量表得分(“I-X”;表示第"X"條項目的得分)。
親密度=(I-11-1)+(I-41-1)+(I-61-1)-[(I-1-2)+(I-21-2)+(I-31-2)+(I-51-2)+(I-71-2)+(I-81-2)]
情感表達=(I-2-1)+(I-22-1)+(I-52-1)+(I-72-1)-〔(I-12-2)+(I-32-2)+(I-42-2)+(I-62-2)+(I-82-2)〕
矛盾性=(I-13-1)+(I-33-1)+(I-63-1)-〔(I-3-2)+(I-23-2)+(I-43-2)+(I-53-2)+(I-73-2)+(I-83-2)〕
獨立性= (I-r4-1)+(I-54-1)-[(I-14-2)+(I-24-2)+(I-34-2)+(I-44-2)+(I-64-2)+(I-74-2)+(I-84-2))
成功性=(I-55-1)+(I-65-1)-[(I-5-2)-(I-15-2)+(I-25-2)+(I-35-2)+(I-45-2)+(I-75-2)+(I-85-2)]
知識性=(I-16-1)+(I-36-1)+(I-46-1)+(I-16-1)-[(I-6-2)+(I-26-2)+(I-56-2)+(I-66-2)+(I-86-2)]
娛樂性=(I-7-1)+(I-27-2)+(I-57-1)+(I-87-1)-[(I-17-2)+(I-37-2)+(I-47-2)+(I-67-2)+(I-77-2)]
道德宗教觀=(1- 18-1)+(I-38-1)+(I-88-1)-[(I-8-2)+(I-28-2)+(I-48-2)+(I-58-2)+(I-58-2)+(I-68-2)+(I-78-2))
組織性=(I-29-1)+(I-v49-1)+(1-79-1)-[I-19-2]+(I-39-2)+(I-59-2)+(I-69-2)+(I-89-2))
控制性=(I-10下1)+(I-v20-1)+(I-60-1)+(I-70-1)-[(I-30-2)+(I-40-2)+(I-50-2)+(I-80-2)+(I-90-2)]
參試者對其家庭環境的感受可能會受到某些因素的影響。因此在比較兩種不同家庭(例如精神分裂癥病人家庭和正常人家庭)參試者的得分之前,非常重要的是搞清楚這兩組間的差異不是由于參試者特征(如性別、年齡、教育水平、婚姻狀況、家庭角色等)的不同或一些與疾病無關的家庭特征(如家庭人口、家長的年齡和教育水平、家庭經濟狀況、家庭不同的發展階段等)的差異所致。如果兩組間這些特征分布不平衡且這些因素與測定結果(即10個分量表的得分)明顯相關,那么就有必要使用多變量分析—通常用多元回歸分析—來控制這些混雜因素的干擾再決定這兩種家庭是否具有真正的差異。
有幾個因素與FES-CV分量表得分顯著相關。在340名有效完成FES-CV第二次修訂本的參試者中,我們發現:(1)親密度分量表的得分與參試者的婚姻狀況、參試者的家庭地位、家庭的發展階段(即家里是否有已參加工作但未婚的子女)和完成量表的方式(即自評或研究人員將量表讀給參試者聽)顯著相關;(2)情感表達得分與參試者性別有關;(3)矛盾性得分與家庭家庭平均收人和家庭發展階段有關;(4)成功性得分與參試者的教育水平、參試者的家庭地位和家庭的發展階段有關;(5)文化性得分與家長的教育水平有關;(6)道德宗教觀得分與參試者的年齡、性別和婚姻狀況以及完成量表的方式有關;(7)組織性得分與參試者的婚姻狀況、參試者的家庭地位、家庭的發展階段以及完成量表的方式有關;(8)家庭人口和家長的年齡與各分量表的得分均無顯著相關。因此,在進行FES-CV測定時必須收集上述有關參試者和參試者家庭特征的資料,并在比較不同家庭類型的FES-CV結果時,必須對這些特征進行調整(通常采用多元回歸方法)。
在中國,由于精神病人的社會心理康復逐漸受到重視以及家庭在照顧精神病人中所處的中心地位,發展評價家庭環境的測量工具極為重要。然而,由于家庭在社會中所扮演的角色和家庭成員之間的關系存在跨文化的巨大差異,西方評價家庭環境的量表需要進行多次反復的修改和評價后才能適合在中國使用。自評量表(如FES)的修訂顯得更為復雜,這是因為量表項目的措詞必須對所有參試者具有同樣的含義,并且項目應該直接評價其相應分量表的概念。
目前,在中國FES-CV的改編與修訂僅僅完成一部分工作。具有較好判別效度且內部一致性滿意或稍差一些的四個分量表(即親密度、矛盾性、文化性、娛樂性等)已能放心地使用。我們的結果提示這四個分量表可以適用于評價所有類型的中國家庭。內部一致性滿意或稍差一些和判別效度較差的三個分量表(即組織性、成功性和控制性)雖不能鑒別精神分裂癥家庭與對照組家庭,但有可能能鑒別中國正常家庭和其他種類的家庭(如犯罪者的家庭,其他精神疾病病人的家庭);這還需進一步的研究來論證。一剩下的三個分量表(獨立性、道德宗教觀和情感表達)的內部一致性不滿意,因而不能肯定這三個分量表的得分實際所測量的概念,因此這三個分量表需要進行大量的修改才能在中國使用。此外,對獨立性,道德宗教觀所強調的概念是否是中國家庭環境有意義的特征還有一些疑慮,也許最后需要從FES-CV中刪除掉這兩個分量表。
FES-CV的使用有一條重要的限制,即象所有自評量表一樣,該量表要求參試者能夠識字閱讀,即要求參試者至少應受過初等教育。FES-CV為是非選擇答卷,比更復雜的FACE-SII-CV答案選擇的理解要容易,但有認知功能障礙的病人完成該量表仍有困難。在我們的研究中,64%的門診精神分裂癥病人能有效地完成FES-CV(但僅有55%的病人有效地完成FACESII-CV)。較理想的狀況是研究人員應觀察參試者完成量表的整個過程。如果參試者不能理解量表的數個項目或者所有的項目都給予相同的答案(即都答“是”或者都答“否”),那么這份答卷就應算作無效并予以放棄。在某些情況下可向文盲參試者朗讀量表的內容。但在我們的研究中,需要朗讀的參試者(占所有參試者的4%)與采用自評方式的參試者在幾個分量表的得分有顯著差異。因此,首先應評價這種收集資料方法的效度后,才可以與自評方式的結果綜合在一起。可通過對同一組參試者分別采用這兩種方式(即一次為自評,另一次為回答口頭提問)的比較來做到這一點。
使用FES-CV第二次修訂版的這些評價結果已制定出該量表的第三次修訂本(見本文附錄)。我們期望FES-CV第三次修訂本分量表的內部一致性和判別效度已得到改善,但這需要進一步的研究來證實。在其他國家,FES不僅僅只限于評價有精神分裂癥病人的家庭,而且還用于評價各種家庭類型和治療所致的家庭狀況的變化。盡管FES-CV有上述這些限制,但我們仍期望該量表在中國亦具有同樣的用途,但尚需進一步的研究以證實該量表是否適合評價有其他種類缺陷的家庭并說明該量表評價家庭隨時間變化的靈敏性。此外,尚不知道FES-CV是否亦可用于評價中國農村更為復雜的家庭,這也需要做進一步的研究。
家庭環境量表中文版(FES-CV)
(第三次修訂)
由沈其杰、趙靖平、費立鵬翻譯,鄒定輝、周遠東、費立鵬修改
原版本:Family Environment Scale (FES) by RUDOLF H. MOSS
版權:(1974)Consulting Psychologists Press,Palo ALto CA,94306,USA
指導語:該問卷包括90個關于家庭情況的問題,請您決定哪些問題符合您家里的實際情況,哪些問題不符合您家里的實際情況。如果您認為某一問題符合或基本上符合,請在答案“是”上打圈;如果不符合或基本上不符合,請在答案“否”上打圈。也許您會覺得某些問題對您家里某些家庭成員符合,而對另一些家庭成員不符合,如果對大多數成員符合,就回答“是”;如果對大多數成員不符合,就回答“否、如果符合和不符合的家庭成員人數相等,就按多數出現的情況回答。請您務必回答每一個問題.如果您不能肯定是否符合您家里的情況,就按您自己的估計回答。有些問題帶有“★”,表示此句有否定的含義,回答時請正確地、詳細地理解每句的內容,然后再作回答。記住,該問卷所指的“家庭”是指與您共同食宿的小家庭。我們是要了解您對您的家庭的看法,不要推側別人對您家庭的看法,因此請您按照實際情況來回答問題。
1. 我們家庭成員都總是互相給予最大的幫助和支持。是否
2. 家庭成員總是把自己的感情藏在心里不向其他家庭成員透露.是否
3. 家中經常吵架。是否
4. ★在家中我們很少自己單獨活動。是否
5. 家庭成員無論做什么事都是盡力而為的.是否
6. 我們家經常談論政治和社會問妞。是否
7. 大多數周末和晚上家庭成員都是在家中度過,而不外出參加社交或娛樂活動。是否
8. 我們都認為不管有多大的困難,子女應該首先滿足老人的各種需求是否
9. 家中較大的活動都是經過仔細安排的。是否
10. ★家里人很少強求其他家庭成員遵守家規.是否
11. 在家里我們感到很無聊。是否
12. 在家里我們想說什么就可以說什么。是否
13. ★家庭成員彼此之間很少公開發怒。是否
14. 我們都非常鼓勵家里人具有獨立精神。是否
15. 為了有好的前途,家庭成員都花了幾乎所有的精力。是否
16. ★我們很少外出聽講座、看戲或去博物館以及看展覽。是否
17. 家庭成員常外出到朋友家去玩并在一起吃飯。是否
18. 家庭成員都認為做事應順應社會風氣。是否
19. 一般來說,我們大家都注意把家收拾得井井有條。是否
20. .★家中很少有固定的生活規律和家規。是否
21. 家庭成員愿意花很大的精力做家里的事。是否
22. 在家中訴苦很容易使家人厭煩。是否
23. 有時家庭成員發怒時摔東西。是否
24. 家庭成員都獨立思考問題。是否
25. 家庭成員都認為使生活水平提高比其他任何事情都重要。是否
26. 我們都認為學會新的知識比其他任何事都重要。是否
27. ★家中沒人參加各種體育活動。是否
28. 家庭成員在生活上經常幫助周圍的老年人和殘疾人。是否
29. 在我們家,當需要用某些東西時卻常常找不到。是否
30. 在我們家吃飯和睡覺的時間都是一成不變的。是否
31. 在我們家,有一種和諧一致的氣氛。是否
32. 家中每個人都可以訴說自己的困難和煩惱。是否
33. ★家庭成員之間極少脾氣。,是否
34. 我們家的每個人出人是完全自由的。是否
35. 我們都相信在任何情況下競爭是好事。是否
36. ★我們對文化活動不那么感興趣。是否
37. 我們常看電影或體育比賽,外出郊游等。是否
38. 我們認為行賄受賄是一種可以接受的現象。是否
39. 在我們家很重視做事要準時。是否
40. 我們家做任何事都有固定的方式。是否
41. ★家里有事時,很少有人自愿去做.是否
42. 家庭成員經常公開地表達相互之間的感情。是否
43. 家庭成員之間常互相責備和批評。是否
44. ★家庭成員做事時很少考慮家里其他人的意見。是否
45. 我們總是不斷反省自己,強迫自己盡力把事情做得一次比一次好。是否
46. ★我們很少討論有關科技知識方面的問題。是否
47. 我們家每個人都對1-2項娛樂活動特別感興趣。是否
48. 我們認為無論怎么樣,晚輩都應該接受長輩的勸導。是否
49. 我們家的人常常改變他們的計劃。是否
50. 我們家非常強調要遵守固定的生活規律和家規。是否
51. 家庭成員都總是衷心的互相支持。是否
52. 如果在家里說出對家事的不滿,會有人覺得不舒服。是否
53. 家庭成員有時互相打架。是否
54. 家庭成員都依賴家人的幫助去解決他們遇到的困難。是否
55. ★家庭成員不太關心職務升級、學習成績等問題。是否
56. 家中有人玩樂器。是否
57. ★家庭成員除工作學習外,不常進行娛樂活動。是否
58. 家庭成員都自愿去做公共環境衛生。是否
59. 家庭成員認真地保持自己房間的整潔。是否
60. 家庭成員夜間可以隨意外出,不必事先與家人商量。是否
61. ★我們家的集體精神很少。是否
62. 我們家可以公開地談論家里的經濟間題。是否
63. 家庭成員的意見產生分歧時,我們一直都回避它以保持和氣。是否
64. 家庭成員希望家里人獨立解決問題。是否
65. ★我們家的人對獲得成就并不那么積極。是否
66. 家庭成員常去圖書館。是否
67. 家庭成員有時按個人愛好或興趣參加娛樂性學習。是否
68. 家庭成員都認為要死守道德教條去辦事。是否
69. 在我們家,每個人的分工是明確的。是否
70. ★在我們家,沒有嚴格的規則來約束我們。是否
71. 家庭成員彼此之間都一直合得來。是否
72. 家庭成員之間講話時都很注意避免傷害對方的感情。是否
73. 家庭成員常彼此想勝過對方。是否
74. 如果家庭成員經常獨自活動,會傷家里其他人的感情。是否
75. 先工作后享受是我們家的老習慣。是否
76. 在我們家看電視比讀書更重要。是否
77. 家庭成員常在業余時間參加家庭以外的社交活動。是否
78. 我們認為無論怎么樣,離婚是不道德的。是否
79. ★我們家花錢沒有計劃。是否
80. 我們家的生活規律或家規是不能改變的.是否
81. 家庭的每個成員都一直得到充分的關心。是否
82. 我們家經常自發地講論家人很敏感的問題。是否
83. 家人有矛盾時,有時會大聲爭吵。是否
84. 在我們家確實鼓勵成員都自由活動.是否
85. 家庭成員常常與別人比較,看誰的工作學習好。是否
86. 家庭成員很喜歡音樂、藝術和文學。是否
87. 我們娛樂活動的主要方式是看電視、聽廣播而不是外出活動。是否
88. 我們認為提高家里的生活水平比嚴守道德標準還要重要。是否
89. 我們家飯后必須立即有人去洗碗。是否
90. 在家里違反家規者會受到嚴厲的批評。是否
上述心理測試量表,僅做介紹用,未必屬于我司心理量表庫范疇,詳詢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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